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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申訴人為外籍人士,以英文進行調查訪談
偵查階段辯護雖然資料取得不易,然吳昀臻律師與蔣采郁律師仍盡力協助當事人釐清事發原委,找出告訴事實有瑕疵之處,並備齊對當事人有利的證據和法律見解,且於第一次偵查庭後盡速補充答辯狀,以利及早結案、避免冤抑!
日前,立法院三讀通過《民法》部分條文修正案,正式刪除「兄弟姊妹特留分」規定,為我國繼承制度迎來重大變革,打破傳統大家族財產共有觀念,真正回歸遺囑自由。
政府的求償權,到底從哪天開始算?
刑事案件經檢察官為不起訴處分後,告訴人雖然依法可以聲請再議,但再議期限僅有短短10日,且實務上再議成功率僅約15%。如何在極其有限的時間內,找出檢察官偵查未盡之處,並撰寫「刑事聲請再議狀」,十分考驗律師對於案件爭點的判斷及偵查實務的理解,也是案件能否起死回生的關鍵要素!
當事人因遭詐騙而誤成為車手,遭檢察官起訴具體求刑三年六個月, 評估其經濟能力、案情等一切條件並與當事人討論後,積極與被害人達成和解, 最終成功獲緩刑宣告,免於牢獄之災且得保有穩定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