消滅時效是什麼?求償也有時間限制嗎?
消滅時效是什麼?求償也有時間限制嗎?/團隊律師 蔣采郁律師
一、旅店、飲食店及娛樂場之住宿費、飲食費、座費、消費物之代價及其墊款。
二、運送費及運送人所墊之款。
三、以租賃動產為營業者之租價。
四、醫生、藥師、看護生之診費、藥費、報酬及其墊款。
五、律師、會計師、公證人之報酬及其墊款。
六、律師、會計師、公證人所收當事人物件之交還。
七、技師、承攬人之報酬及其墊款。
八、商人、製造人、手工業人所供給之商品及產物之代價。」
若請求權是以不行為為目的,則自行為時開始起算消滅時效。
- 什麼是消滅時效?
- 「時效」有多久?
- 一般請求權的消滅時效是15年。
- 例外之短期時效:
- 定期給付債權:5年
- 短期時效:2年
一、旅店、飲食店及娛樂場之住宿費、飲食費、座費、消費物之代價及其墊款。
二、運送費及運送人所墊之款。
三、以租賃動產為營業者之租價。
四、醫生、藥師、看護生之診費、藥費、報酬及其墊款。
五、律師、會計師、公證人之報酬及其墊款。
六、律師、會計師、公證人所收當事人物件之交還。
七、技師、承攬人之報酬及其墊款。
八、商人、製造人、手工業人所供給之商品及產物之代價。」
- 侵權行為:2年、10年
- 其他
- 時效從什麼時候開始計算?
若請求權是以不行為為目的,則自行為時開始起算消滅時效。
- 時效可以延長嗎?
- 時效經過後,債務人就可以不用還錢了嗎?